(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关联人。规定相关人员买卖股票需提前申报,禁止在年报、季报披露前等敏感期间交易,严禁短线交易。所持股份每年减持不得超过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涉及增持的,需披露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及结果。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申报与监督,违规者将被追责。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