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取得上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近三年被行政处罚或公开谴责等情形者不得担任。公司应在原任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并及时公告及报送相关材料。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董事代行职责。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股权管理、再融资及并购重组筹划等工作,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不得无故解聘。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