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芯来智融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公司主营RISC-V CPU IP设计与授权,属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符合科创板定位。交易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上市规则》第11.2条及《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属同行业,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有助于上市公司构建全栈异构计算平台,强化AI ASIC服务能力,提升客户粘性与市场竞争力。双方在汽车电子、AI、物联网等领域客户重叠,资源整合可拓展服务深度。交易后可通过共享供应链、研发平台等降低运营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