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并考核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政策。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召集人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职责包括制定考核标准、评估绩效、提出薪酬方案、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公司董事薪酬方案须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管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