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保障资产安全。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明确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股东会审批情形包括: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等。董事会审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应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加强风险控制。财务部门负责资信审查、手续办理及后续跟踪。担保事项需及时披露,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专项说明。公司建立定期核查制度,严禁违规担保,对责任人视情节追责。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