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使用须按披露用途实施,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超募资金使用应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终止或对外转让,需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公司应建立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检查一次。董事会每半年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