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须专户存储,公司应在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应按承诺用途使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严禁控股股东等关联人占用。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保荐机构应至少每半年开展现场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