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10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吉祥主持。出席股东共计3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4480%。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各项议案表决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