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潘煜双))
本人潘煜双,由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的人员及其亲属等情形,具备独立性。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具备会计专业高级职称、教授职称及5年以上会计全职工作经验。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