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卓易信息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特殊情况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交提案。会议采取现场、电子通信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规则还明确了会议通知、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决议公告及文件保存等要求。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解释并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