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明确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公司应依法保障股东权利,董事会负责组织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需合法合规,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提案须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应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表决方式包括现场与网络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修改章程、增减资、合并分立等事项需特别决议。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本规则由股东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