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理财的行为,理财机构需资信良好、财务状况优良。公司财务部负责投资论证、风险评估、日常管理及信息披露;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与审计。委托理财须履行审批程序,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还需股东大会审议。使用募集资金理财须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发生理财失败、提前终止、受托方重大风险等情况应及时披露。制度明确信息保密、风险报告及处理机制,控股子公司理财视同公司行为。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