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制度)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超过六年,连任满六年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