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内、外部审计与监督工作的专门机构,独立行使职责并承担《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设召集人一名。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异常可进行调查并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公司应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监事会职权自动终止,由审计委员会承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