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选择标准、程序研究与建议,审查候选人资格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职责包括研究选任标准、遴选人选、审核候选人,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董事会可罢免其职务。委员会运作费用由公司承担,成员负有保密义务。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