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挪作他用。公司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规。募集资金使用须履行严格审批程序,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证券投资等高风险领域。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变更原因及新项目情况。公司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年度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