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需提前通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间隔不超7个工作日。股东可现场或通过网络方式参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十年。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