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于2025年9月修订。该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董事选举行为。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可集中使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为累积表决票数。现场投票需注明持股数及分配票数,网络投票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董事候选人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选票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视情况在下次股东大会或三个月内重新选举。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