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余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18,7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15年,并追加“新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工程”一、二期项目垃圾处理收费权及发电收益权质押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99,462.5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18%。新余永清非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情况良好,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70.69%。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无逾期担保、诉讼担保或判决败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