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索普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不少于5名外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董事会履行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责,对股东会负责,并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听取公司党委意见。董事会行使包括中长期发展决策、经理层选聘与考核、薪酬管理、内部机构设置、信息披露等职权。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等事项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辞职在特定情形下需待补选完成方生效。本规则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