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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 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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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司章程)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9月5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9,592,550元,注册名称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于扬州市江都经济开发区三江大道8号。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农药、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科技研发、咨询服务和转让,以及相关进出口业务。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优先进行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公司指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为信息披露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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