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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恒生物: 公司章程(草案)(H股适用)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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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司章程(草案)(H股适用))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适用于H股上市,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股票分为A股和H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职权包括决定增减资本、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独立董事须符合独立性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利润分配坚持现金分红优先,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情形。本章程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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