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与公司无利害关系,原则上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任职。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至少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且不得有不良记录。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实行累积投票制。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需年度评估。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发表独立意见等,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提供工作条件,承担履职费用,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