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主要内容: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制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职责包括审阅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检讨管理层薪酬建议,厘定或建议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待遇,审查解雇赔偿安排等。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涉及董事薪酬的还需股东大会批准。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且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