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规定,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相同。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委员会会议需至少2名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可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方式召开。委员有保密义务,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