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4名华力微股东购买其持有的华力微97.498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说明已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公司在与交易对方磋商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交易进程备忘录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与交易对方及中介机构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公司多次提醒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杜绝内幕交易。公司及董事、高管未利用相关信息买卖股票或建议他人交易,亦未发生内幕交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