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审计部由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定期向其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有权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审核财务报告,检查公司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及资金往来,发现重大问题可要求自查或聘请第三方协助。公司年度报告需同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