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规定,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公司提供必要支持。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紧急情况可缩短通知时间。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他人。会议原则上现场召开,也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以下事项须经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或豁免;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决策;其他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的事项。会议须制作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情况、讨论事项、意见依据、合法合规性、对股东权益影响及结论性意见等。会议记录由出席独立董事签字,保存至少十年。公司承担会议相关费用,提供资料和人员支持。独立董事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年度述职报告应包含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