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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味业: 海天味业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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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天味业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法定情形发生后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形式,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依法保证股东会程序合法,并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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