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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湖股份: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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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股票变动管理等职责,并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空缺后3个月内完成聘任,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董事会秘书须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有《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需有充分理由并公告说明。董事会秘书履职期间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列席相关会议,公司应提供便利条件。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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