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并考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对董事和高管进行绩效评价,提出薪酬建议,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委员会还负责检查薪酬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年度报告披露是否准确,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处保存。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