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指通过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所募资金。公司应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户资金安全。募集资金应按承诺用途使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必要性和合理性。募投项目变更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原因及新项目情况。公司应每半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机构每半年进行现场调查并出具核查报告。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