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适用对象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董事部分,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方案、履职审查及执行监督。内部董事按所任职务薪酬标准执行,不另发津贴;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按股东会通过的方案领取津贴;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与责任、风险、业绩挂钩。可设立专项奖惩。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薪。薪酬为税前收入,依法纳税。任职期间若被交易所谴责、行政处罚、损害公司利益等,可减少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建立离任审计制度,发现业绩不实可调整年薪并追回超发部分。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