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公司为天津希格玛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结合投资成本、时间等因素实行差异化定价,上市公司支付对价总额对应的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不超过评估值。2024年标的公司完成两次定向减资,中芯海河、军科二期通过减资退出部分股权后仍持有剩余股权,并约定不再享有特殊股东权利。相关对赌协议及股东特殊权利已清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交易作价公允,交易对方取得对价基于协商确定,不存在基于保底条款退出或其他利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