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公司实行党委、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的内部审计体制,审计部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审计项目,向党委、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制度明确内部审计职责包括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经济责任审计等,覆盖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审计部具有资料报送、会议参与、调查取证、问题处理建议等权限。内部审计工作遵循统一管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原则,年度审计计划经党委前置研究、董事会审批。审计发现问题需整改,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依据。对拒不配合、整改不力或审计人员失职行为将追责。境外单位应落实中方审计权限。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制度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