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保障资产安全。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业与非主业投资。投资决策权限分为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四级,按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划分审批层级。重大投资需经专家评审,关联交易按相关规定执行。主业投资由战略投资部门初评,非主业投资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组织评审。投资实施由总经理负责,董事会定期监督进展。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有权监督投资行为。违规决策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办法所称市值为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算术平均值,“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