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计划(草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包括董事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等,尚需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幕信息自查,并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合法合规,待履行后续程序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