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瑞茂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旨在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公司不得以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公司应与关联方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关联交易须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确保公允透明。公司为关联方担保的,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公司应定期自查资金往来情况,防止资金被占用。被占用资金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严格控制非现金资产清偿。以资抵债需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