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不得实施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涉及国家秘密或披露可能导致违反保密规定的,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但出现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等情况时应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可采用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处理,必要时可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相关申请需提交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