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锦路安生(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锦路安生(西安)律师事务所对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8月2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山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9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5,080,55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7.1237%。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出席人员资格、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