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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港股份: 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持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之专项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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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持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之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就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持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事宜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河港投资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前,河港投资未持有秦港股份,其股东河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9.55%。河港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持秦港股份111,740,000股A股股份,占总股本2.00%,增持价格为3.36元/股。本次增持后,河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达61.55%。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属于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秦港股份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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