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关联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利益往来。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6年。独立董事需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等,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行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承担相关费用,并建立责任保险制度。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