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煤国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变更等行为。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遵循审批程序,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为关联方提供便利。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等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保荐人定期核查。严禁控股股东等占用募集资金。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视情节给予警告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