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提供的会议文件,公司已履行相关程序,包括2021年1月2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3月2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8月27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解锁条件方面,公司未发生禁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情形,公司2024年评估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130.68%,满足解除限售条件。首次授予的29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9名不合格,2名因离职不符合条件,共涉及回购注销100.25万股。回购价格首次授予部分为4.1015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预留授予部分为4.0825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事宜尚需股东会批准及履行减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