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运作程序。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若干,董事任期3年。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审计与风险管理、提名、薪酬和考核、ESG五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在部分委员会中过半数。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议案须属董事会职权范围。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签名,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