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10 公司简称:苏美达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A股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苏美达 股票代码:600710 变更前股票简称:常林股份
董事会秘书:张信 电话:025-8453 1968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 电子信箱:tzz@su m ec . co m. c n
证券事务代表:杨勇 电话:025-8453 1968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 电子信箱:tzz@su m ec . co m. c 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总资产:5,703,606.73 比上年度末增减:3.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76,950.22 比上年度末增减:3.81%
本报告期: 营业收入:5,510,144.11 比上年同期增减:-1.52% 利润总额:217,035.82 比上年同期增减:8.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583.03 比上年同期增减:12.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333.26 比上年同期增减:19.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960.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31,增加0.2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9,比上年同期增减:11.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9,比上年同期增减:11.36%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8,97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股东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国有法人,持股比例(%):41.60,持股数量:543,665,613,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国有法人,持股比例(%):13.92,持股数量:181,948,763,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比例(%):4.33,持股数量:56,583,044,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国机重工集团常林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国有法人,持股比例(%):1.53,持股数量:20,000,0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质押,10,00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比例(%):1.20,持股数量:15,730,001,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国有法人,持股比例(%):1.15,持股数量:15,082,956,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郑州国机精工发展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国有法人,持股比例(%):1.15,持股数量:15,082,956,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国有法人,持股比例(%):1.09,持股数量:14,305,84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质押,7,152,91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股东性质:其他,持股比例(%):0.82,持股数量:10,777,001,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国有法人,持股比例(%):0.58,持股数量:7,541,478,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国有法人,持股比例(%):0.58,持股数量:7,541,478,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国机集团、常林有限、国机资产、郑州国机精工、福马集团、中国电研、合肥研究院为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属于一致行动人。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