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编号康达法意字【2025】第【0249】号。华翔股份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多项议案。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8月27日,授予14名激励对象1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88元/股。经核查,公司及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授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华翔股份本次授予事宜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