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认真核查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
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00.00万股,与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预留授予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激励对象为核心骨干员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相关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5年8月27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以7.88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