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旨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决策、监督和咨询职能,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和治理结构。该细则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定义,即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并强调独立董事应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细则规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权限,包括审议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等事项,并对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进行了规定。此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还可以讨论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其他事项。
议事规则方面,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确保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并独立发表意见,表决方式为举手或书面表决,会议记录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独立董事对年度股东会提交的年度述职报告应包括专门会议工作情况。该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