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接受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就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在特定情况下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2025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派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由5.90元/股调整为5.885元/股。
金杜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还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